绝世小农,我和媳妇一起穿来了!(司马濯呼延厉)小说完结版_完本热门小说绝世小农,我和媳妇一起穿来了!司马濯呼延厉

司马濯呼延厉是《绝世小农,我和媳妇一起穿来了!》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最后一颗麦穗”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本该是企业继承人,却被暗杀穿越到了古代,没想到新婚妻子也经历了同样遭遇。刚醒来就知道自己只是个吃不饱饭的佃户,本想着赚些银子过得舒服些,却没料到妻子却穿到了有钱人家,老丈人肯定看不上自己啊!要想追回妻子,困难重重,却难不倒咱有科技和金手指呀!一下子没把握住,风头出大了,公主要招他为驸马,齐国指名道姓要和亲,北辽想要他的命,南庆想要他的钱……和自家老婆过个舒心小日子,有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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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绝世小农,我和媳妇一起穿来了!》,是作者“最后一颗麦穗”写的小说,主角是司马濯呼延厉。本书精彩片段:“梳、篦、妆镜、画眉墨、铅华……铅华不要了!”铅华相当于现在的粉底,那玩意可是铅粉做的,开玩笑,再给自己外甥女弄的铅中毒了?“胭脂,唇脂,颜色清淡些的,不要太红。”刚刚还失落不已的售货员一听来了个大买主,顿时又高兴起来,照着王小石的要求,拿来一堆东西。张秀一眼就瞅准了一个大红色的胭脂,王小石一头黑线...

绝世小农,我和媳妇一起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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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也是个性情中人,开这酒楼,卖啥菜品,招待啥人,全看自己心情,即便不是吃饭时间也营业,就像现在的茶社,供客人们喝茶,聊天,吃吃坚果啥的。
王小石心里激动的不要不要的,拉着张秀的小手冲到柜台前,丝毫没注意张秀的小脸蛋红扑扑的,自打她十岁以后,王小石就再没牵过她的手。
“梳、篦、妆镜、画眉墨、铅华……铅华不要了!”铅华相当于现在的粉底,那玩意可是铅粉做的,开玩笑,再给自己外甥女弄的铅中毒了?“胭脂,唇脂,颜色清淡些的,不要太红。”
刚刚还失落不已的售货员一听来了个大买主,顿时又高兴起来,照着王小石的要求,拿来一堆东西。
张秀一眼就瞅准了一个大红色的胭脂,王小石一头黑线,那玩意要是摸在脸蛋上,像不像棺材铺里卖的童男女纸人?
想想都辣眼睛,王小石不禁打了个哆嗦,赶紧选了一个淡淡的桃粉色的胭脂,这玩意涂在脸蛋上,应该会正常一些吧,毕竟不是有个词叫“面带桃花”嘛!
选了一堆东西,这让张秀又高兴又心疼,这堆东西居然要九两银子,这还是给打了折扣的。
王小石嘴角抽了抽,怪不得都说女人,小孩,死人的钱是最好赚的!
“小舅,要不,不买了吧……”张秀咬了咬嘴唇,怯怯的看着王小石。
“没事,又不是天天买!”王小石又双叒宠溺的摸了摸张秀的脑袋。
张秀又双叒倔强的仰起了脖子。
最终,张秀只花了一两银子,买了梳子,篦子,妆镜和那个淡淡的粉桃色的胭脂,王小石又选了个化妆盒,四百五十文。
那服务员本以为找零的那五十文王小石会赏给自己当小费,却没想到他又丢给张秀,“拿着,零用。”
“小舅,你不是刚给我六十文嘛。”
“女孩子,需要点银钱傍身的,等舅舅赚了大钱,百两百两的给你!”
“嘶!”那售货员倒吸了一口冷气,眼前这个穿着寒酸的家伙,口气可真大,这得吃多少斤大蒜呀!
王小石好像牵张秀的手牵习惯了。
那条小野狗居然趴在芳香阁门口,见王小石和张秀出来摇着尾巴就跟了上来。
刚才没注意瞧它,现在看去,居然有点像柴犬,王小石蹲下身子来,那狗东西居然摇着尾巴躺在了他面前,露出了肚子,小公狗。
“嘿,有意思!以后你就跟着我吧,”王小石挠了挠它的肚皮,“给你起个啥名字好呢?常威?来福?旺财?小强?”
“叫大黄!”张秀也蹲下来抚摸着小狗,“它的毛是黄色的。”
没文化,真可怕。
王小石撇了撇嘴,算了,叫啥都不重要了,反正就是条狗。
站起身来,王小石又习惯性的牵起张秀的手,大黄屁颠屁颠的跟在俩人身后。
苏氏布行,大成朝最大的布行,店铺遍及全国,周边几个国家也有专卖。
“伙计,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各来一匹,再来二十斤棉花。”
棉被得做四条,一条棉被四斤棉花,剩下的再做几件棉衣,这都不用找裁缝,自家大姐的女红相当优秀。
王小石选了一匹蓝色,一匹碎花,一匹桃红色的棉布,他好像偏爱桃红色。
其实他更喜欢紫色,但是在这个年代,紫色是极贵的染料,那是皇帝亲王才用的起的东西,为啥叫紫气东来呢,因为紫色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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