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君是绝色》中的人物辛禾叶良矜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古代言情小说,“苏州长白”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唯君是绝色》内容概括:琉璃行宫,魔笛鸣箫,百妖群乐间,有一白骨夫人,身嵌肉皮,不饮泉酒,醉骨生香——题记 “从21世纪穿越到这个凰州城已经一天半了,回想穿越之前在桥东区的公寓里还炖着骨头汤,一汤一命,今天邻居该通知我那便宜老爸给我收尸了吧? 倘若这是一场梦,只要可以醒来,我发誓再也不拔老房东的白花花的胡子,且拿出我所有积蓄给他赔礼道歉” 不以为然,我摸了摸撞墙留下的血迹和秃噜了皮的大额头,疼痛的感觉缓缓袭来,并告诉我这不是梦 根据昨天的记忆冲击分析,我想我是穿到了凰州城武灵山的山头姐——辛禾身上 既然能占据一方山谷,必然是个狠角色,能制服一窝小弟喽啰,想来肯定得有结实硬朗的身躯,凶神恶煞的脸蛋和浑厚粗犷的嗓音 我木讷的看着自己骨瘦如柴的身子,远山芙蓉的脸皮子以及青葱嫩白的柔荑,一声柔弱清灵的嗓子更是摄人心魂的样子顿时语塞 “大姐头!那楚霁风又来闹了,嚷嚷着要单挑你”我的得力小弟斐尚中踉踉跄跄的跑进雅间,脸色焦虑,直直的盯着我 这个叫楚霁风的到今天已经登山拜访六次,次次都冲着我来,我都让小弟拦在山脚不让上来,今个儿倒好,直接溜到山寨门口 “嗯,容我换个衣裳,你带他去偏厅坐着罢”我揉了揉太阳
第5章 浮华如梦·5
走进城镇大门口,天已经黑了。
“姐姐,我们去前面那个客栈吧?”斐尚中指了指正前方不远的福荣客栈。
“嗯。”我的左手按耐不住,有种想一记飞手的感觉,我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发觉怪异之处。
一脚跨过门槛,斐尚中走去柜台,我靠在门口看我的手想飞去哪。
“姐姐!”
听到斐尚中的呼喊,我刚想转头,一股力道狠狠的把我撞出门口,我双手紧紧抱住头,不让它脱离身体。
“啊,你没事吧?”
我趴在地上,心想若能吐口血出来,兴许还能讹他几大两银子,可惜我空有一具皮囊,没有血肉。
“没……”话刚出口,身体就被那人打横抱起。
“我送你去药堂看看。”温润如玉的嗓音,看衣襟锦绣绸缎的材质,此人非富即贵。
走至十几步,明显感觉到他的吃力,我暗暗心里嘲笑他,果然是娇生惯养的公子爷,一副骨头都抱不动。
“我没事的,要不你赔我五两银子,此事作罢?”我挣了挣身子,老实巴交道。
“原来是个爱钱的小娘子。”那人轻轻把我在屋檐下的石墩上。
男子解下腰间的织锦荷包,递给我。
我慢慢抬起头,借着灯光,一双秋水剪瞳映入男子的俊俏模样,两两对视,久久移不开视线。
“啊,抱歉。”男子咧开嘴角,露出一对小虎牙。连忙把荷包塞给我,手握着我的右手不放。
“你,放开我。”我的左手突突的的扭动,原来要找的人是他么?
男子放开了我,挠了挠头:“我叫叶良衿,敢问姑娘芳名?”
我缓缓起身,拂去衣摆上的灰尘。
“辛荷。”
“辛姑娘可是第一次来镇里?”
“嗯。”
“可是寻活儿做?”
我点了点头,意味悠长的盯着叶良衿。
少年郎的耳根子红了大半,神色紧张,手不自然的往后缩。
“来做我书童吧?一月五两银子。”
“我书读的少。”
“你就跟在我身边就行了。”叶良衿开心的围着我转了三个圈。
我起初看着他人畜无害的俊脸,以为只是个闲散的纨绔子弟。
直到他把我和斐尚中带回他深藏街尾小巷的小府邸。
刚进门口就被打发去干活,硬生生提着灯笼打扫完后院和厨房,已经流了一身的汗。
然而斐尚中清理完前院就跑来帮我却被叶良衿喝止了,在两人争吵中我睡了过去。
再度醒来,我看见坐在床边的叶大少爷,一副人畜无害的脸蛋向着我,我又差点信了他的鬼。
“来,吃点东西吧。”叶良衿打开手里的纸袋,我凑过去看,是一些干巴巴的糕点。
“你出去吧。”
“你先吃了,我再出去,你肯定是饿晕的。”
我从纸袋捻出一块桂花糕,一口吞了下去,愤愤的看着叶良衿。
“小傻蛋。”叶良衿起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直到门重重的合上,我掀开棉被,拎起那块刚刚一口吞的桂花糕扔到地板上。
在武灵山也是这样,肚子饱了,吃过的东西都会完好无初的掉出身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吃了个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