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论金丝雀自投罗网之后》近期在网络上掀起一阵追捧热潮,很多网友沉浸在主人公高洵初夏临安演绎的精彩剧情中,作者是享誉全网的大神“懒觉觉”,喜欢现代言情文的网友闭眼入:我是被病娇囚禁的金丝雀。他说他暗恋我三年。我欣喜若狂。因为我暗恋了他四年。他说我三年里连一个眼神都不愿施舍给他,所以要把我关起来日日夜夜只能看他。我心花怒放。一秒打包好行李,问,“现在就走吗?”1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被门铃吵醒的时候我有些生气。以为是我那好闺蜜夏临安。毕竟昨晚毕业散伙聚会上,我亲眼看......
叫做《论金丝雀自投罗网之后》的小说,是作者“懒觉觉”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现代言情,主人公高洵初夏临安,内容详情为:“这个,”我把麻绳拎到他眼前晃了晃,“绑人要用蝴蝶结才好看,我可以教你?”高洵初的耳尖红得能滴血,声音闷得像从地底钻出来:“......不用。”我不再逗他,伸手环住他的腰,脸贴在他宽厚的脊背上。手指接触到的部分皆是一片僵硬。腹肌?没想到高洵初身材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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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本以为这会是我俩的最后一次见面。
没想到今天早上给我来这么一大惊喜。
5高洵初的电瓶车虽然很旧,但后座的软垫却异常舒适。
我搂着他的腰,脸贴在他宽厚的脊背上,能闻到淡淡的皂角香。
他身体僵得像块石头,感觉连呼吸都屏住了。
“高同学,你心跳得好快。”
我故意戳了戳他的腰。
电瓶车猛地晃了一下,他故作镇定道:“别、别乱动。”
我笑得浑身发抖,手指悄悄钻进他外套口袋,摸到了那根麻绳。
“这个,”我把麻绳拎到他眼前晃了晃,“绑人要用蝴蝶结才好看,我可以教你?”
高洵初的耳尖红得能滴血,声音闷得像从地底钻出来:“......不用。”
我不再逗他,伸手环住他的腰,脸贴在他宽厚的脊背上。
手指接触到的部分皆是一片僵硬。
腹肌?
没想到高洵初身材这么好。
我把手伸进他外套里,隔着单薄的短袖数了数。
一块,两块,三块……绝对标准的八块腹肌。
电车歪歪扭扭,蛇形前进。
如果我能看到,绝对会发现他的脸已经红的跟刚才路过水果摊上的红苹果不相上下。
“别,别摸了。”
“哦。”
动作不停。
车子一个趔趄,“吱——”一声急刹在路边。
高洵初拨开我的手,逃也似的下了车,“到了。”
6他拉起我的行李箱,率先走在前面。
我歪头看他落荒而逃的背影,突然想起大二那年。
那时他总穿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在食堂窗口打最便宜的素菜。
我抱着餐盘穿梭在人群中,差点脚底打滑摔个狗吃屎。
高洵初就那样把自己刚打好的饭甩了出去,然后稳稳的接住了我。
餐盘中糖醋排骨的料汁撒在他牛仔外套上,我道歉想赔他件新的。
他只是说了句“没事”,就像现在一样匆匆的离开了。
本来只是在新生见面会上匆匆一瞥对他一见钟情的我更是不可自拔的沦陷在了其中。
我开始找我感情经验丰富的闺蜜夏临安传授我追人的方法。
夏临安上下打量我一遍,低头思考一阵。
猛的抬头,看向我:“有了!”
所谓的方法,土得很,就是写情书。
夏临安告诉我,高洵初一看就是没谈过恋爱,对待这种纯情小处男,最普通的办法便是最有效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