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离开渣男后我过得风生水起》中的人物沈红梅周振国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现代言情,“幕晚清风”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70年代离开渣男后我过得风生水起》内容概括:刺骨的冰水灌入我的鼻腔、口腔,灌进我的肺里。我拼命挣扎,但周振国那双平时温柔抚摸我的手,此刻却像铁钳一样死死按着我的后颈,把我的脸压在结冰的河面上。“晚秋,别怪我。要怪就怪你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他的声音比这腊月的寒风还要冷,“我们周家就我一个独子,周家养你这么多年,现在是你回报的时候了。”冰面在我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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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周振国因为“后勤部紧急会议”不能参加,我知道他其实是去和沈红梅幽会了。
联欢会在操场上举行,沈红梅照例是压轴表演。
当她拿着话筒“演唱”《英雄赞歌》时,我故意对身边的小护士说:“奇怪,她话筒拿那么远,声音却这么清晰?”
“啊!”
小护士恍然大悟,“她是在对口型!”
文工团很多人都知道沈红梅假唱,可是为什么不揭穿?
那还不是因为她有个师长父亲。
碍于师长的面子,团长也是得过且过。
况且除了唱功,沈红梅长相端正,是文工团的一枝花。
小护士的这话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开。
当沈红梅唱完最后一句,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和几声口哨。
“沈同志再来一个!”
有人起哄。
沈红梅一愣,半晌没有反应,显然是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的发生。
这次演出,她只准备了这么一首歌。
“不如请林护士表演一个!”
突然有人喊道,“听说她俄语说得可好了!”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我缓步走上台。
沈红梅瞪着我,为了维护在众人面前的形象,也退到了一旁,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她不知道我会唱歌,更没有听周振国提过,笃定我五音不全。
“那我就献丑了,为大家演唱一首《喀秋莎》。”
大家以为我是用中文,当我第一个俄语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样子。
毕竟在这个年代,能识字就已经很不错。
再有着一口流利的外语,那真是祖坟上冒起了青烟。
我用纯正的俄语唱到第二段时,操场入口处传来一阵掌声。
我抬眼望去,一队穿着苏联军服的人正在政委陪同下走来。
“太棒了!”
为首的苏联军官用俄语赞叹,“这位同志的发音跟我们国家的演员一样标准。”
政委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而站在台下的沈红梅则面色铁青。
第四章等我回到家时,周振国已经坐在了客厅里。
脸上疑似有个巴掌大的红印。
作为护士,我能分辨出这是新鲜创伤,不超过两小时。
边缘整齐,指印纤细,明显是女人的手掌。
见我盯着他的脸,周振国尬笑道:“这是和兄弟们闹着玩,不小心扇到的。”
我盯着那道伤痕。
“是吗?”
我挑眉轻笑,语气里故意带上几分调侃,“我还以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