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现代言情,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烬余金骨》,这是“喜欢银板的紫云剑宗”写的,人物楚昭姚广孝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碎瓷生金民国初年,我楚昭是苏杭首富的独子,金玉满堂里打滚长大。鸦片烟枪是我解闷的玩具,赌场千金不过消遣的玩意儿。直至家业败尽,我裹着真丝睡袍被扔进冬夜雨巷。为半块窝头被地痞踩断两根肋骨时,我舔着泥水里的馒头渣发誓:这命,我楚昭要重新镶金边。破庙里偶遇的怪老头,用半块发霉的饼换走我的苦力。他教我分辨瓷......
热门小说《烬余金骨》是作者“喜欢银板的紫云剑宗”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楚昭姚广孝,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咂咂嘴,像是在品味陈年佳酿,随即又吐出一口带着泥灰的唾沫,“这是笨办法,也是死办法。不到万不得已,别学。但记住了,东西会骗人,你的舌头,骗不了你自己。”<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看着他那沾着泥灰的嘴唇,几乎要呕出来...
精彩章节试读
起来灰扑扑、毫不起眼的碗底残片,用粗糙的指甲刮下一点点极其细微的粉末,然后,在我震惊的目光中,极其自然地伸出舌头,将那点粉末舔舐了进去!
“老窑土胎,入口微甜,带着陈年的土腥气。
新仿的,要么发涩,要么一股子化学剂的怪味。”
他咂咂嘴,像是在品味陈年佳酿,随即又吐出一口带着泥灰的唾沫,“这是笨办法,也是死办法。
不到万不得已,别学。
但记住了,东西会骗人,你的舌头,骗不了你自己。”
<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看着他那沾着泥灰的嘴唇,几乎要呕出来。
然而,一种更深沉的、混合着敬畏和恐惧的情绪,却牢牢攫住了我。
这哪里是学手艺?
这分明是在用血肉之躯,去丈量时光的尘埃,去啃噬历史的残渣!
“学不学?”
老秦浑浊的眼睛盯着我,那目光像两把冰冷的钩子,直直刺进我眼底最深处,不容我有丝毫闪躲。
昏黄的灯光在他沟壑纵横的脸上跳动,将他的表情映得明灭不定,仿佛庙宇中一尊沉默而威严的神像。
肋骨的剧痛依旧隐隐传来,胃里的饥饿感如同永不餍足的兽。
但此刻,另一种更强烈、更原始的情绪压倒了一切——是恐惧,是对眼前这条布满荆棘、需要舔舐尘埃之路的恐惧;更是渴望,一种近乎本能的、对抓住眼前这唯一一根救命稻草的渴望!
这渴望如此强烈,甚至压过了舔舐泥水中窝头的屈辱。
我喉咙干涩发紧,如同塞满了滚烫的沙砾。
我舔了舔同样干裂起皮的嘴唇,尝到了灰尘和药汁残留的苦涩。
迎着老秦那洞穿一切的目光,我艰难地、却无比用力地点了点头。
幅度之大,牵扯得断骨处又是一阵钻心的抽痛,但我死死咬住了牙关,没让痛哼溢出喉咙。
“学。”
一个字,从我干裂的唇缝里挤出来,带着铁锈般的血腥气和一种豁出性命的嘶哑。
老秦浑浊的眼珠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极其细微地闪动了一下,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
随即,他脸上那点微弱的表情波动瞬间敛去,恢复了那种古井无波的沉寂。
他不再看我,只是将手中那片沾着他唾液的灰胎残片,随意地丢到我面前的破草席上,像丢给一条摇尾乞怜的野狗一块啃过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