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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大志是长子,自小要带弟弟,其实厨艺挺不错的。
抄手煮好以后,沉在下面,一个个鼓鼓囊囊得尤为喜人。
抄手一般没什么肉,但杨采莲要他多包了些肉,毕竟是带到芙蓉妹子家。
她和白芙蓉的,她放了一点麻辣的香油配着一点尖椒浮在面上,至于小孩子的,就没放辣椒。
萱萱是第一次吃抄手,吃得头也不抬。
至于冯家三孩子,因为几乎没吃到爸爸的手艺,每次吃得都是妈妈做的,仅限于能吃,所以同样吃得也是头也不抬。
搞不懂为什么几乎相同的材料,怎么能做得这么天差地别。
“还不错吧?”杨采莲笑眯眯,“当初大志就是靠他这一手厨艺把我拿下了,你看我长得肉实,就是因为爱吃。”
白芙蓉也觉着好吃,尤其这秘制辣椒油,听说是冯大志亲自调的,比后世那些店里的都好吃许多。
绵延在齿尖,久久留香,抄手皮极为有韧性,煮的时间只要不过长,咬在嘴里很有嚼劲。
肉不算多,但肉沫剁得刚刚好的碎度,不知道给了什么调料,格外的香。
吃完之后,杨采莲又把碗收拾了,洗干净了碗,就坐在那和白芙蓉聊天,说起了昨晚的事,她可畅快了,脸上难得露出快活的表情,真心实意的。
白芙蓉见她偶尔捂着胸口,“你怎么了?”
“没事,老毛病了,时好时坏的。”
“这可不是小毛病。”
杨采莲皱了皱眉,当初她跟婆婆说,婆婆说生了孩子的女人多少都有点,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几年就好了。
这次她又把白芙蓉的话记在心上了。
可是要去医院的话,三个孩子谁带?
再放一放吧,看能不能自己好,如果一两个月不好,到时候回去看,让婆婆带孩子,自己去乡镇的医院看一看。
晚上的时候,陆砚廷回来了。
“爸爸!”
陆明萱飞扑过去,男人精悍的胳膊,单手抱起她,一下子就感知出来她来华京还没几日,就变重了,貌似把之前半年在明城掉的体重一点一点涨了回来。
陆明萱叽叽喳喳地和他说起今天交的新朋友的事,小脸兴奋得涨得通红,像刚长出来的鲜嫩桃花瓣。
陆砚廷一边认真听着,一边将一样东西递给白芙蓉。
白芙蓉接过一看,是酥糖,原来她过年的时候很喜欢吃这个,小时候奶奶重男轻女,一袋酥糖,给弟弟们三个人分。
只有大弟弟会再分她一半。
研究院里没有做生意的,所以每次都是他下了班,特意去外面买的,再拎回来。
白芙蓉嘴里甜丝丝的,“下次不用再出去给我买了……”
陆砚廷凝视着她,“不喜欢吗?”"